司法特考五等錄事 《工作內容介紹》
法院書記官的得力助手,入主司法界的最佳跳板,非本科系也能在法界出頭天!
「錄事」可分為法院錄事與檢察署錄事,工作內容與書記官較為密切,可說是書記官的行政助理,比如協助書記官寄發傳票及判決書、製作判決書正本…等事項皆是其工作範圍。工作內容以行政、文書處理為主,使非法律系學生及社會大眾皆可輕鬆進入法院任職,一圓司法公職夢。
分發單位 |
司法院及法務部所屬機關。 |
工作內容 |
法院錄事:製作並送達傳票、繕打、印製裁判書類、公告判決主文及交付送達、辦理訴訟案件收狀、分案及資料輸入及前案資料查詢、接受法官、書記官指揮,辦理司法行政事務。 |
工作特色 |
1.錄事的工作內容以行政、文書處理為主,善於打字的鍵盤手不妨可以列入報考清單。 |
部分應考五等錄事考生,在應考策略上選擇四等法院書記官來作考試的準備,由於科目相近(四等書記官另加考民法、刑法,但熟讀實體法在程序法上更能駕輕就熟),或在考取五等錄事之後,立刻投入再應考四等其他類科考試,均有不錯的成績表現。
司法特考五等-錄事 《考試科目》
考科皆採選擇題型,好考易準備。因以選擇題型命題,自認記憶背誦能力佳者,只要穩固基本大綱,再輔以相關法條,錄事絕對是最好的選擇。
類科 |
應考資格 |
考試科目 |
司法五等 |
18歲以上 |
※1.國文(含公文格式用語) |
司法特考五等錄事 《歷年錄取人數》
年度 |
到考人數 |
錄取人數 |
錄取分數 |
錄取率 |
109 |
2398人 |
84人 |
83.8分 |
3.50% |
108 |
2197人 |
90人 |
82.20分 |
4.10% |
107 |
2494人 |
74人 |
82.65分 |
2.97% |
106 |
2879人 |
105人 |
83.80分 |
3.65% |
105 |
3264人 |
98人 |
83.70分 |
3.00% |
104 |
3252人 |
85人 |
83.30分 |
2.71% |
103 |
3422人 |
72人 |
84.35分 |
2.10% |
102 |
4145人 |
75人 |
89.00分 |
1.81% |
101 |
5169人 |
82人 |
88.00分 |
1.59% |
100 |
4723人 |
32人 |
90.50分 |
0.67% |
司法特考五等錄事 《薪資福利介紹》
本考試錄取人員薪資給與標準,依前揭法規及行政院民國100年6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0000406581號函修訂「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民國100年7月1日生效)規定,摘錄彙整如下:
等級 |
俸額 |
專業加給 |
合計 |
五等 |
敘委任第一職等本俸一級者 |
||
11985元 |
18250元 |
30235元 |
司法特考五等錄事 《訓練(受訓)計劃》
訓練機關 |
(一)專業訓練: 1.司法院暨所屬法院錄取人員之專業訓練,由法官學院辦理。 2.法務部所屬檢察署錄取人員之專業訓練,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辦理。 (二)實務訓練: 1.司法院暨所屬法院錄取人員之實業訓練,由擬任職缺所在之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負責辦理。 2.法務部所屬檢察署錄取人員之專業訓練,由擬任職缺所在之法務部所屬檢察署負責辦理。 |
訓練期間 | 專業訓練與實務訓練合計4個月,專業訓練期間以1至2週為原則,訓練機關得依實際需要調整,其餘時間為實務訓練。 |
訓練課程 | (一)專業訓練: 安排至各指定訓練機關學習錄事相關業務學科及初任人員核心價值與共通能力。 (二)實務訓練: 1.由各實務訓練機關,根據擬任職務工作內容,指派專人輔導之,並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要點」辦理。 2.實務訓練期間,除因業務需要由實務訓練機關指派前往受訓外,不得經選送或自行申請參加其他進修。 |
訓練津貼 | 1.本訓練採未占缺訓練,由訓練機關依下列標準發給津貼,並得比照現職人員支給婚、喪、生育、子女教育補助,及比照現職人員撫卹相關規定之標準支給遺族撫慰金。 2、津貼: (1)俸點:比照委任第一職等本俸一級160俸點支給。 (2)加給:比照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一】委任第一職等月支數額及其他法定加給支給。 |